咨询电话:0531-58568636
联系我们/ CONTACT US
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13287719656
米乐官方入口

固话:0531-58568636

qq号:3469962326

地址: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26号留学人员创业园。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产品中心

产品中心

米乐官方入口:科学网-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人才招聘启事

来源:米乐官方入口    发布时间:2025-10-14 16:49:42

yy易游体育官网登录:

  航天学院成立于2006年,下设航天系统工程系、航天光电信息系、航天控制工程系和教学科研实验中心,涉及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、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。学院现有教职工96人,其中院士1人,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2人,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18人,现任院长为“嫦娥之父”叶培建院士。

  学院成立至今,已培养本科生1400余人、硕士研究生500余人、博士研究生60余人,培养的学生就业于国防工业系统(航天、航空等领域)、世界五百强企业。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,与乌克兰国立航空航天大学、美国莱斯大学、慕尼黑工业大学、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、新加坡国立大学、南洋理工大学等国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伙伴关系。近年来,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5项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973、863项目百余项,各类省部级项目数百项。参与了我国小行星和火星探测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,并承担了火星探测器信标系统的研制任务。在“嫦娥”探月工程、小行星探测器、暗物质探测卫星“悟空”、量子通信卫星“墨子号”、载人登月和空间站建设等多项国家重大专项中承担相关研究课题。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(其中SCI收录260余篇,EI收录250余篇),获授权发明专利180余项。自主研制并成功发射了“天巡一号”微小卫星。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、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。学院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签署了“航天进入、减速与着陆技术”国防重点实验室共建协议,拥有“深空星表探测机构技术”、“空间光电探测与感知”2个工业与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,“卫星通信与导航”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,并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建立了“智能感知与无损着陆技术联合实验室”,与航天八院803研究所建立了“航天器动力学与控制技术联合实验室”,为学校航天特色发展和特色人才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。

  办学十余年来,我院已在人才教育培训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,学科影响力逐渐扩大,步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轨道,未来发展前途无限。热忱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南航航天学院,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光辉灿烂的明天!

  光学工程(与航天相关的光电信息处理、目标智能感知、遥感成像机理、空间光通信等)。

  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;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;诺贝尔奖、图灵奖、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;在世界一流大学、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。

  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教授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获得者及具有上述国家级人才计划(项目)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。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;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,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。

  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长江学者、“青年拔尖人才”、“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”获得者,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。

  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、学科类型等不一样的情况,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,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、薪酬(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)、实验及工作场所、科研助手、住房待遇等(基本标准见下表,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,一人一议)。

  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,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(190平方米以上);或提供对应额度的住房补贴。

  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,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(80-160平方米);或提供对应额度的住房补贴(120-200万元)。

  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,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的潜在能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,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。

  优先保证入选者的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,在学科建设、组建学术梯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

  资助1-2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,优先推荐出国进修项目。为子女提供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。

  具有较大学术发展的潜在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,以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。

  引聘对象: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讲师、副教授和教授(或相当职称者);应届博士学位获得者。

  高级职称岗位直聘制度: 对于学术水平高、能力强的应聘人员,学校采用先上岗、后评审机制,通过考核审批者,可直接聘任副高及以上岗位,聘期内按照相应岗位兑现待遇,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通过学校正常的职称评审。

  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,经本人申请、院校审核批准后,可推荐参加职称评审,指标单列。

  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(境)与国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,出国合作经费由学校和设岗单位(含合作导师)按1:1承担。

相关推荐